泰安2024参军学费资助政策

导语 义务兵的学费资助标准又提高了,本科生、专科生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研究生标准也有提高,一起来看看吧。

  义务兵学费资助标准

  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哪些人群享受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人群:

  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

  ②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学费减免人群:

  ①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②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道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3、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

  ①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②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③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注意:高等学校学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资助年限怎么计算

  ①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②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③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④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⑤对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学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或硕士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

  ⑥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伍资助,以高职阶段学习时间计算。

  ⑦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义务兵经济优待

  1、部队津贴

  以部队发放金额为准

  2、学费减免与补偿( 代偿 )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

  4、艰苦地区服役奖励

  到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 (新疆、西藏以外地区服役的高原条件兵纳入奖励金优待范畴 )

  5、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地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

  热点问答:

  1、学费补偿(代偿)如何发放?

  答:学费补偿: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发放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学费代偿:对于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学费部分),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注:对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往届毕业生该如何做?

  答: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代偿资金。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4、因身体原因服役未满两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如何计算?

  答:因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战时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根据实际服役时间发放。

  5、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有哪些扶持?

  答:除享有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外,还有以下扶持:

  ①创业园区优惠

  依托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置创业专区,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

  ②减免税费

  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减免税费。

  ③创业贷款扶持

  自主创办小微企业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7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入伍奖励】可获泰安义务兵入伍后发展前景、泰安参军入伍待遇一览、各类补助发放指南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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