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民医保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导语 泰安市居民医保业务办理服务指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人员就医服务指南、门诊慢特病人员就医服务指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就医服务指南等相关服务指南。

  泰安市居民医保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1.“两病”(高血压、糖尿病)人员就医服务指南

  “两病”人员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两病本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直接联网结算。

  2.门诊慢特病人员就医服务指南

  资格确认:符合门诊慢特病资格申请条件的参保患者,可在我市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确认。

  就医购药:患者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门诊慢特病本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3.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就医服务指南

  参保居民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辖区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直接联网结算。

  4.异地就医服务指南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

  (1)省内就医,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联网医院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时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2)跨省就医,需先联网备案,后持社保卡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需先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持社保卡在联网医院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时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联网备案方式:“掌上办”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泰安医保”微信小程序,“现场办”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医保服务站(点)办理,“电话办”拨打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暂不支持)。

  5.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服务指南

  异地就医人员持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到医保服务站(点)、医保经办机构递交报销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销费用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6. 居民生育医疗待遇服务指南

  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一孩、二孩、三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1300元、1500元、3000元。

  市监督服务电话:0538-322509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泰安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参保/缴费指南、电子医保卡领取、医保政策文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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