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大学毕业生义务兵交通食宿补助领取条件
导语 非泰安市户籍,选择在驻泰高校征兵工作站应征报名,由高校驻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可以领取。
大学毕业生义务兵交通食宿补助
1.补助对象条件
(1)非泰安市户籍,选择在驻泰高校征兵工作站应征报名,由高校驻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2)在外地市高校就读或工作,选择在户籍地应征报名,由户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2.发放标准
区分省内、省外两个层次,由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县级财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交通食宿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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