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对象+要求

导语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泰山区企业首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申请,详见正文。

  泰山区企业新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泰山区企业首次就业,符合以下范围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毕业两年内在泰山区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经教育部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THE、QS、U.S.News)中排名前200名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泰山区企业指纳税关系在泰山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泰山区的非中介企业。

  申报条件要求:

  1.补贴人员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首次就业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企业实际工作服务,企业须为其在市直或泰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泰山区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时间、申请对象、申请流程、发放标准、申请表下载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