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租房保障资格认定方式
导语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认定实行常态化受理,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具体审批程序并组织实施。
泰安公租房保障资格审核认定:
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核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身份;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认定申请家庭保障资格。各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统一受理窗口,限定办理时限,简化审批流程,综合运用告知承诺手段、信息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减少向申请人直接收取证明材料。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到期前3个月复核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复核内容主要为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复核,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对不符合条件、不参加复核或者累计拖欠6个月以上租金的,取消其保障资格,限期腾退住房。逾期不腾退的,按照委托机构评估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收取其占用期间的租金。对存在拒不腾退、欠缴租金、骗租等违规行为的承租人,由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通报发展改革部门纳入“信用泰安”失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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