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入伍奖励金发放对象

导语 宁阳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入伍奖励金发放对象为应届、往届全日制/非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等,详见正文。

  宁阳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入伍奖励金及交通食宿补助发放对象:

  1、应届、往届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在校生、毕业生。

  2、应届、往届非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班学生,即在每年上半年应征,当年7月底前能够正常毕业的大学生。

  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5、入伍后,因拒服兵役被部队作除名处理的大学毕业生义务兵,不应发放入伍奖励金和交通食宿补助。已发放的,由县乡两级兵役机关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追缴回县财政。

  大学毕业生学历层级认定,由县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具体负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义务兵】可获泰安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入伍奖励金及交通食宿补助发放办法、申请指南、方法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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