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参保居民如何申报高血压糖尿病专项保障待遇

导语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一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内进行备案登记。

  参保居民如何申报高血压糖尿病专项保障待遇?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一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内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降血压或降血糖药品费用,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员使用诊疗或“高血压糖尿病”病种以外的药品,不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

  享受高血压糖尿病专项门诊待遇的人员能同时享受基本医保其他相关待遇吗?

  对于已经纳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大病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不再享受相应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大病专项用药待遇。对因病情需要住院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按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不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泰安医保参保/缴费/报销/查询全指南、网上办事入口、电子医保卡、医保定点医院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