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2021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导语 11月10日,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泰山区2021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公告,详见正文。
泰安市泰山区2021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公告
根据全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总体安排,现将泰安市泰山区2021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公告如下。
泰安市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拓展信息:
退伍转业落户
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落户
办理材料:①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或复员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以及退役证件; 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③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或单位接收证明,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核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由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属回原籍落户材料齐全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结,属异地安置落户的,由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