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对象

导语 为做好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相关细则。

  泰安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

  补贴对象:

  (一)我市辖区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新引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

  1、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毕业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

  3、经教育部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THE、QS、U.S.News)中排名前200名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二)驻泰高校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发放工作参照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泰安租房补贴申请入口、发放对象及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办理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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