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区第十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次轮候配租公告

导语 泰安市市区第十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次轮候配租公告发布啦!什么时间组织选房?房源位置及户型情况如何?

  泰安市市区第十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次轮候配租公告

  一、第三批次轮候分配房源情况

  第三批次轮候选房房源161套,本次房源都是腾空现房。计划2020年1月8日组织选房,保障家庭在选定房源、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和物业费后交付使用。具体房源位置及户型情况如下:

  1、惠普家园西区:长城路以西、万官大街以北、中心医院分院对面,房源9套,均为二室一厅。

  2、高铁新区A区:位于高铁新客站以北、西外环路以东,房源139套,其中:二室一厅16套,一室一厅100套,一室公寓23套。

  3、御驾新苑小区:位于长城路以东、泮河大街以北,房源5套,其中:二室一厅2套,一室一厅3套。

  4、岳秀福邸小区:位于迎胜南路以东、肿瘤医院以南,房源8套,均为一室一厅。

  二、选房规则

  1、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分配选房时,将根据摇号确定的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参加本批次选房的范围选房顺序号744之前领取选房通知书未满两次的未参加选房家庭745号后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通知到的轮候选房的家庭

  2、按照选房顺序号纳入本批次轮候选房范围的轮候家庭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选房,其中:不参与选房的,继续保留轮候选房的资格;参与选房的,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房后又放弃所选房屋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3、轮候选房时,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依次通知轮候家庭领取选房通知书(联系电话发生改变的,请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未按期领取选房通知书的轮候家庭,视为放弃本批次选房资格,纳入后续批次的轮候选房。

  4、自第一批次轮候配租开始,累计领取两次选房通知书不按期参与选房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5、申请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限选一室一厅、一室公寓房;申请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的,可选择所有房源。

  6、申请家庭成员去世、离异需要核减人口和孩子出生增加人口的,请凭相关材料直接到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人口变更手续。

  7、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家庭办理人口增加,在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增加人口书面申请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后,需7日内到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重新提交家庭自有房产、收入、财产等申请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未按期向街道办事处重新提交家庭自有住房、收入、资产等材料的,将不予增加人口。按期向街道办事处重新提交庭自有住房、收入、资产等材料的,经审核不合格的将予以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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