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导语 泰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够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下面小编为您带来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泰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促进城镇建设。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和职工来说好处很多。

  1、个人缴存后资金翻番。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因此,职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将翻一番。如按照2011年全市月平均工资2951元、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均为10%来计算,职工个人月平均缴存295元,单位每月相应补贴295元,以此类推,单位一年相应补贴3540元,职工工作30年,单位将累计补贴10.6万元。实际上,随着工资不断增长和缴存比例不断提高,单位补贴金额总量更加可观。

  2、计付存款利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计付利息结转为本金后,再产生新的利息。

  3、免交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如单位每月为职工补贴住房公积金295元,按照最低3%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每月免征个人所得税8.85元,全年免征106.2元,工作30年,累计免征个人所得税3186元;企业每月为一名职工平均补贴住房公积金295元,列入成本,按照25%税率计算,每月可免征企业所得税73.75元,全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885元。若企业有1000名职工缴存,全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885000元。

  4、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在职期间死亡的,亲属可依法继承。

  5、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租住住房,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租住住房时,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依据还贷金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6、可作为养老金。职工退休后,凭退休证、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7、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职工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目前,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为7.05%,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住房贷款少付利息30%多。以申办住房贷款30万元、期限25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累计支出利息220901元,商业住房贷款累计支出利息338975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住房贷款少支出利息118074元。

  8、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升了企业形象,能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从而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泰安公积金转移/查询/提取/贷款/缴存办理全指南、还款计算器、官方政策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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