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导语 根据《泰安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泰安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综合采取限制使用、经济补偿、加强监管等措施,加快淘汰我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车主能领取多少补贴。

  泰安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本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分两个时段实施,第一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对提前报废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按初次登记时间和车辆类型(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分别给予0.42-3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同一类型车辆初次登记年份越早补贴则越少,反之则越多。

  补贴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承担 40%,县(市、区)及功能区财政承担60%。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负责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国三】可获泰安国三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申请对象、补贴范围、官方文件、申请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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