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招聘资格复审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详见正文
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题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全日制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于暂时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4)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在招聘简章发布日之前取得)。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有大赛获奖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技能大赛的类别等次及获奖名次等证明材料(须在招聘简章发布日之前取得)。
(7)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8)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以上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劳动合同等材料,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等原件,学院留存且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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