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泰市2024人才引进资格审查材料

导语 泰安新泰市2024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1:00至4月12日16: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11:00至4月12日16:00

  根据报名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4月12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12日16:00前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新泰市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习经历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附件2)。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习经历证明材料和《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其他人员报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4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对于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阶段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引进】可获泰安人才引进消息、报名时间、报名入口、相关待遇、现场资格审查、宁阳引进人员面谈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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