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肥城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

导语 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肥城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肥城市有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院校、村居社区等。

  二、选聘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较强;

  2.能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检查、调研、座谈、案卷评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部门单位作为联系点的,能够根据工作职责任务收集、反馈行政执法监督线索;

  4.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联系点的,应当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诚信守法;负责人热心监督工作,积极完成联系事项,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5.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2.反映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3.有关部门单位作为联系点的,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向市司法局反馈收集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4.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5.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四、聘期和数量

  1.拟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5-15个。有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事业单位联系点不设期限,企业及其他联系点期限3年。

  2.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以联系点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资格。

  3.联系点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由市司法局为联系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自荐、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关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可填写《肥城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

  表格填写完成后,电子版表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标题注明“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纸质版表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肥城市司法局。

  七、审查和公示

  市司法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送的联系点进行考察、审核,择优确定名单,并通过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联系点,由市司法局颁发牌匾。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地 址:肥城市龙山西路4号肥城市司法局3012室

  联 系 人:肥城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和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8-3255985

  邮 箱:fcfzj@126.com

  附件:肥城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附件.docx

  肥城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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