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阳县公安局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导语 根据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受宁阳县公安局委托,泰安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关于为宁阳县公安局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受宁阳县公安局委托,泰安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4名文职人员,15名特警勤务人员。

  二、辅警身份性质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辅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文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具体岗位为:合成作战中心2人(限男性)、指挥中心1人(限男性)、党建工作办公室1人。

  特警勤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限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要具备辅警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或生活工作经历的;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7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县公安局政治处509办公室联系人:严丽花电话:561501919909350280

  2.泰安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名士豪庭二期门东联系人:徐岩电话:565616813953846117

  (三)现场报名携带物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填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引体向上(俯卧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九、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岗位缺额,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宁阳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工作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文职人员薪酬1700元/月;被聘用特警勤务人员薪酬2300元/月。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他相关装备。按要求需具有较强文字功底的岗位,薪酬参照特警勤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本公告由泰安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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