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泰中小学招生入学规定

导语 泰安本地宝整理了2020新泰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规定,望了解!

  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

  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泰、新汶两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统筹考虑,具体办法、时间另行安排。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要紧盯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扎实做好招生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能力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一)初中入学

  今年全市小学五年级毕业13998人,初中计划招生14000人。按照《新泰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实施意见》(新教发〔2015〕122号)和《新泰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教发〔2015〕123号),乡镇初中实行学区制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各乡镇要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招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明确学生入学所属学区学校、报名(报到)时间等信息,确保本辖区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学校学习。要均衡编班,原则上班额不超过50人。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未经市教体局同意严禁跨乡镇跨学区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否则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在全市通报。

  (二)小学入学

  招生严格执行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规定,做到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要积极与当地派出所、卫生健康、残联、民政、扶贫办等部门联系,摸清片内所有适龄儿童底子,尤其要托清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及孤儿、建档立卡户、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底子,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式样见附件),通知儿童家长,按时送儿童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入学,确保“应上尽上”。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属学区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材料(户口本、病历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填写《2020年新泰市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经学校核实后交市教体局备案。对于需外出就学的,要掌握其具体就学情况。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均衡编班,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严禁招收擅自留级学生及不足龄儿童,否则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在全市通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及上级教育部门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精神,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确定就读公办学校,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学校要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扎实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四)残疾儿童入学

  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6-12周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证、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新泰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对不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将协助推荐到泰安市相关学校就读。普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学区内具备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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