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2021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所需材料

导语 近日,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所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泰山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新生入学需提交以下基础性证明材料:

  ①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监护人身份证;

  ③报名登记表(平台打印);

  ④接种证明。

  (一)“户籍和房产一致”的子女入学。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所属辖区内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审查属实可在学区内学校就读。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所属辖区内务工、经商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审查属实可在辖区内学校就读。原则上依据实际居住位置划片入学,如辖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统筹安排至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以上各项特殊政策相关学校要无条件接受,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7月15日前,各乡镇在对辖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统计、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五)到外县市区就读的学生。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预防学生非正常流失,在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家长须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服务学校开具《同意在外就读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名单由各乡镇教委办汇总后报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文旅办公室备案。

  (六)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乡镇教委办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辖区乡镇教委办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文旅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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